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和建议
从去年到今年,监管陆续出台了多个新规,直指互联网存贷款业务。张忠永指出,新规一系列文件包括三个:2020 年 7 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做出框架性的规定;2021 年 1 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第三方平台在互联网渠道代销相关产品进行限制;2020 年 2 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互联网贷款业务进行了量化规定。
张忠永提到,发布这一系列互联网存贷新规具有其现实意义,对中小银行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存贷款新规对银行有 3 个方面的影响
与以往的监管政策一样,此次的互联网存贷款系列政策也承担着多种职能。从法律层面,2020 年 10 月《商业银行法(修订意见稿)》对地方性银行跨区域经营的限制,存贷款新规延续了这一监管态势;从政治层面,2019 年疫情前全国整体存贷比是 79.5%,河北省 11 个地级市中有 9 个明显低于这一标准,而江苏省 12 个地级市中却有 10 个明显的高于这一标准,跨区域虹吸现象明显,存贷款新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从经济的层面看,存贷款新规符合利率市场化的基本要求,可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互联网存贷新规的内容主要在于 3 个方面:
一是风控。银行需要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
二是定量指标。对互联网存款,严禁第三方平台进入这一业务领域;对互联网贷款,提出了 25%、30%及 50%等相关定量指标。
三是限制跨区域展业。其对银行业的影响,前两点表现为量变,将影响银行互联网存贷业务的商业模式及业务规模,第三点则是质变,对跨区域经营的限制从根本上否定了以往中小银行对互联网业务的“走出去”战略定位,对数字化转型路径带来较大冲击。
纵观美国银行业的历史,一是区域银行是可以有较好发展的,其不良率甚至整体比大银行低,并非区域深耕没有潜力;二是跨区经营的限制其实增加了小银行原本没有的区域牌照价值,对中小银行也是有利的。此外,在科技改变银行业的同时,大银行雄厚的实力决定了其在科技上的投入远高于中小银行,两者的竞争实力差异明显,同质化消耗战模式进行竞争的话,对中小银行不利。那么,新规出台后,大银行、地方性中小银行、互联网银行可以各归各位,形成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大银行定位金融基础设施,包揽常规化、标准化服务;地方性中小银行专注细分市场的差异化发展;互联网银行探索创新化发展模式。
总体看,互联网存贷新规短期来看是对中小银行互联网业务的冲击,但中长期看,可以说是对中小银行的保护,但可能带来差异化结局,关键看各个银行的转型举措的有效性。那么,在这一系列政策之后,中小银行可以怎么做呢?
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和建议
目前,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的主要困难在于对数字化转型的认知不足,缺乏数字化转型规划,组织及人员体系不健全,数据质量、数据治理体系不完善,系统架构的制约、资金压力等。
基于这些实际困难,张忠永从 5 个方面提出了对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建议:
一是路径。要从“走出去”向“沉下去”发展,互联网业务要从域外分行向线上线下联动的 O2O 模式转型,深挖区域客户。
二是客户。要从“圈客户”到“经营客户”。“圈客户”背后是“割韭菜”逻辑,用标准化的产品,到足够大的市场上去收割客户,瞄准的是长尾客户;“经营客户”是要用差异化、个性化、情感化等产品或工具,去服务,提升客户价值,定位价值客户。
三是从“流量思维”到“场景思维”。过去做线上业务的关键是对接流量,现在做线上业务更需要建立本地化的场景,通过场景构建生态,构建自身的获客能力和客户关系。
四是数据。从“大数据”到“小数据”。“大数据”,更重群体的截面数据,利用规律来做营销或风控;“小数据”,更重个体的时间序列,利用变化来做营销或风控,“小数据”更能满足用户差异化的需求。
五是从“数字化营销”到“数字化管理”。“数字化营销”以短期效益为中心,“数字化管理”关注长期效益和目标,业务可持续性、竞争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表现都更好。地方性银行跨区域攻城略地受限后,正好从短期压力中解放出来,为长期能力建设进行更多的投入。
最后,张忠永总结,互联网存贷款新规可能改变整个银行业竞争体系,大银行、地方性中小银行、互联网银行各归其所,一定程度上对中小银行形成保护。未来,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方向是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发展转型;具体策略上要根据自身情况重点突破,在银行业真正进入考验银行家战略能力的竞争阶段,兴衰的个体差异将会拉大,抓住机遇、选对路径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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