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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协支持配合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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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1 年 04 月 21 日

中国广告协会倡议


各地广告行业协会、中广协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及广告行业相关单位:


日前,民政部等 22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深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工作。《通知》明确提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积极响应有关要求,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广告业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全行业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坚决遵守《通知》中“六不得一提高”的要求,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共同发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贡献力量。


二、各地广告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不得将其吸收为会员或下属机构,也不得为其背书;要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广告经营者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设计制作广告进行宣传,广告主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或提供资金支持,明星、名人等社会公众人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代言,广告媒体不得发布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相关信息,互联网广告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三、中广协秘书处和各分支机构、各地广告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党员职工,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不参与、不支持、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


四、中广协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政部政策规定,自觉接受中广协领导和监督管理;各分支机构开展的重大活动,事先要报协会秘书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分支机构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其开展合作,不得向其提供任何便利,所属各类平台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各分支机构自收到本倡议起,要马上开展自查自纠。


五、中广协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根据《通知》精神开展自查自纠,梳理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协会各项活动,杜绝任何强制入会、强制培训、依托政府部门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协会收费项目,严格按规定进行公示;采取措施、积极呼吁,为会员单位和广大行业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减压减负;进一步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发挥行业优势,全面履职尽责。


各地广告行业协会、中广协各分支机构要切实提高政策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严格在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者名义强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依法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各会员单位及广告行业相关单位要弘扬正能量,积极支持、参与行业内经国家批准的规范的专业奖项、行业活动等,加强对合法社会组织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非法社会组织形成震慑,共同发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


六、各会员单位及广告行业相关单位要提高防范意识,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推动广告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

《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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