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写作术(3):如何把读者带入迷宫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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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方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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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0 年 06 月 07 日
愚蠢写作术(3):如何把读者带入迷宫深处

写在前面:起心动念学写作,正想读遍所有写作书,想起来两句话。一句是查理·芒格的,一句是阳志平的。查理·芒格说:“我只想知道我将来会死在什么地方,这样我就可以永远不去那里啦。”阳志平说:“从输入者视角切换为输出者视角,一定学得更快,学得更好。”所以,干脆自己写一本关于写作的书算了。而且,这个书主要讲怎么写出烂文章,知道烂文章的道理,我们自然可以“不去那里啦”。这就是我的愚蠢写作术



今天我们继续聊聊愚蠢写作术。



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写作类别是说明文,说明文通常解释且总结一个主题或事件。说明文的主要目的是解释、告知或说服,而不像写小说或其他创造性写作的主要目的是启发或娱乐。



如何让一篇说明文变得“愚蠢”,莫过于让这个说明文传递信息更加低效。这里的秘诀就是:跟读者躲猫猫,把他们带到迷宫的最深处



具体而言,有三个建议:

一、把主题与论点放在最后



如果你想让读者读完文章之后一头雾水,什么也记不起来,那么,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让你的主题与论点越晚出现越好



心理学家约翰·布兰斯福德(John Bransford)和玛西亚·约翰逊(Marcia Johnson)做过一个经典实验,表明让读者尽早知道主题的作用。他们要求实验参与者朗读并记住以下段落。



报纸要比杂志好。

海滩是比街道更好的地方。

一开始最好跑而不是走。

你可能要试很多次。

这需要一些技巧但很容易学。

即使小孩也能乐在其中。

一旦成功,困难不值一提。

鸟几乎从未靠得太近。

不过如果下雨就会很快湿透。

太多人做同样的事也可能会出问题。

一个人需要很大空间。

如果没发生什么纠纷,一切将十分平静。

一块石头可作为锚来使用。

一旦它挣脱了,你就不会有第二次机会。



这里每句话指的都是一项具体的物品或活动。应该很好理解吧?但是,实验对象基本记不住其中的句子。



但另外一组人拿到同样的段落,在他们读这个段落之前,有人给他们关于这段文字的主题:“这些句子是关于扎风筝和放风筝的。”然后他们的记忆水平翻了一倍。而第三组是读完之后才被告知主题,这基本于事无补。



从这个实验可以知道,如果想让你的读者读了一半还不知道在说什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主题放到末尾。



这里有个例子:



如果以人口作为衡量标准,亚洲和非洲代表了未来基础消费品的最大国际市场。基础消费品代表耐用和非耐用的日常必需品,包括食物及厨具、衣物和纺织品、卫生用品、电子产品、家具、机械化产品,以及各式各样的家用产品。

全球四分之三的人口目前生活在亚洲和非洲——从南非到撒哈拉,从中东到日本,从西伯利亚到印度尼西亚。这一人口数据足以说明情况。如果我们有选择性、有代表性地从全世界选出四个人,可能的结果将会是:一人来自中国,一人来自印度,一人来自亚洲或非洲的其他地区,而第四个人需要从整个北美洲、南美洲、欧洲和大洋洲选择!



这里把结论放在第一句话,其实就给读者一个目标,再给他们抵达目标的方向,这样传递信息的效率就太高了。我们不妨这样改一下:



全球四分之三的人口目前生活在亚洲和非洲,从南非到撒哈拉,从中东到日本,从西伯利亚到印度尼西亚。这一人口数据足以说明情况。如果我们有选择性、有代表性地从全世界选出四个人,可能的结果将会是:一人来自中国,一人来自印度,一人来自亚洲或非洲的其他地区,而第四个人需要从整个北美洲、南美洲、欧洲和大洋洲选择!

基础消费品代表耐用和非耐用的日常必需品,包括食物及厨具、衣物和纺织品、卫生用品、电子产品、家具、机械化产品,以及各式各样的家用产品。因此,如果以人口作为衡量标准,亚洲和非洲代表了未来基础消费品的最大国际市场



是不是马上觉得仿佛钻入迷宫转了一圈,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感觉?低效指数直线上升。

二、打断“连贯之弧”



对于一个段落而言,总是由很多句子组合起来的。在组合的过程中,只要我们找到诀窍,一样可以把读者给绕晕。



不信吗?不妨看一个段文字:



大蓝鹭生活在美国北部和加拿大的绝大部分区域。寒冷天气来临时,那些苍鹭会向南迁徙。冬天不太冷的时候,一些苍鹭会来到科德角。这些苍鹭中多数是缺乏经验的幼鸟或是掉队之后寻找南飞方向的雄鸟。在这里过冬有其优势——我并不是在谈论普罗温斯敦淡季的免费停车位。苍鹭可以避免迁徙中的危险,还可以最早到达产卵地。



想必这段话读起来很简单很容易理解吧。不妨这样修改:



美国北方和加拿大是苍鹭生活繁育之地。在此地过冬有其优势。大蓝鹭主要生活在美国北部。对苍鹭而言,能够规避迁徙的风险是此地的优势之一。当寒冷天气来临时,苍鹭会飞向南方。越早抵达繁育地点的苍鹭越占优势。科德角的冬季相对温和得多。



你看,每一句话都简洁、晓畅、达意,连在一起之后,却完全没有原文清晰——让人感觉支离、松散、焦点模糊。这个方法就叫做打断“连贯之弧”。



“连贯之弧”是什么呢?这是史蒂芬·平克在《风格感觉》中提出来的:



一个主题或话题可以贯穿大段文字。人物、地点或观点可以重复出现,读者必须在其来来去去时紧跟它们。这些关系从一棵树的枝干搭到另一棵树的枝干,与那种整齐嵌套的、大分支包含小分支的树枝构造并不相同。将其称为“连贯之弧”。



上面的例子中,整个段落都是讲蓝鹭,如果用首句“大蓝鹭生活在……”点明了主题,就马上让读者Get到要点了。但是一旦用修改后的版本来开头:“加拿大是多数苍鹭生活的地方。”效果马上不一样了。因为在这个时候,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思考关于加拿大的事情。于是读者大脑很容易过载,从而失去平衡,摇摇欲坠。低效指数成功加1。

三、先未知,再已知



在《风格感觉》中有这样一个例子:



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唱道:



“那就让我向你们介绍,你已知其这些年来的作为,佩铂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



让我们换一种表达方式:



“佩铂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你已知其这些年来的作为,让我介绍给你们好吗?”



第一种表达方式中,先引起听众注意,提醒听众正在介绍什么人,在句子最后,他才提供了最有宣扬价值的信息。而第二种方式是这样的:一个事实突然之间被丢过来,我们不知所以,然后再得到背景信息。突然出现的事实需要花费我们一定的工作记忆空间,事实上,这样是更费劲的一种方式。



这里有着认知心理学的原理:人们学习的方式是把新信息整合进既有的知识网络。先已知再未知,这样符合人脑认知过程,传递信息效果就更高效。



这与斯特伦克在《风格的要素》中的建议“把着重词放到句尾”也是契合的。大约而言,着重词总是我们不太熟悉、不了解的,放到句尾,让它晚点出场,就会起到更加连贯的效果。



所以,我们又找到一个迷惑读者的方式——先未知,再已知。写文章时,你要先把那个未知的东西扔到读者面前,占用他们有限的工作记忆,增加大脑负载,这样更容易让读者疲惫,使其找不到重点,造成理解障碍。于是,低效指数再次提升。



想必你已经发现,上面三个建议其实是针对不同层级的:第一个建议针对文章或句群;第二个建议针对段落;第三个建议针对句子。



上面就是愚蠢写作术的一点经验。其实,有前辈智者早已发现这些秘籍,余偶然得之,让这些经验重见天日。有诗为证:



主题后置天昏暗,钻入迷宫头晕眩。

连贯之弧要打断,扔出未知理解难。



如果你能够遵从这几点建议,想必很容易提升文章的低效指数,让你的读者好好在雾水中洗个头,认清这个可怕的世界。你也可以更快获得“烂文章大王”的称号吧。



好了,今天我们就到这里啦。



参考:

《风格感觉》

《风格的要素》

《一本小小的红色写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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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观而约取,得鱼而忘荃 2018.02.27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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