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 JS 经典面试题不要背,今天带你彻底搞懂它!
前言
这是一道非常经典的面试题,涵盖了从函数的基本概念、运算符优先级,到作用域链、原型链、this 关键字、new 关键字等基础知识点考察,可以说能完整答对 JS 基础才算过了关,本文就带大家回顾并剖析这道面试题,应该是全网最详细的文章了,这次彻底搞懂它。
按顺序执行后分别输出什么?
Foo.getName();
getName();
Foo().getName();
getName();
new Foo.getName();
new Foo().getName();
new new Foo().getName();
先自己尝试写出结果再看答案,后面是详细解析。
答案
解析
1. Foo.getName()
这一问首先考察的是函数的基本概念:在 JS 中函数是第一类对象,也被称作"一等公民",这是因为函数拥有对象所拥有的全部功能。所以这里的 Foo.getName()
可以看作是调用了 Foo
对象上的属性,在题目中的 b 处有其定义,故结果输出 2 。
2. getName()
这里调用的 getName
在上下文中被定义了两次,一次是通过变量声明,一次是函数声明,故这一问考察的是变量声明提升与函数声明提升,声明提前会让声明提升到代码的最上层,而函数再一次发挥了它"一等公民"的特权:函数声明提升比变量声明提升更高,所以这一问实际执行代码可看作:
两者声明共同提升之后,变量的赋值操作最后执行,所以调用 getName()
输出的结果是 4 。
3. Foo().getName()
和第一问相比看似只多了个括号,实际考察的内容完全不一样。
我们先复习一下 JS 中的运算符优先级,这是下来全部解题的基础。-> MDN - 运算符优先级汇总表。
首先成员访问运算从左到右执行,所以我们要先看 Foo()
函数做了什么,根据题目 a 处的定义:
执行 Foo()
之后为 getName
赋值一个函数(注意这里的 getName
并没有 var
关键字,所以还考察了作用域链的知识点),JS 在遇到未声明的变量时会向上一级一层层查找,前面我们知道了变量声明会提升,在全局作用域下 getName
是已经被声明的了,所以执行 Foo()
的作用其实就是把全局的 getName
又赋值了新函数。
而 Foo()
本身返回了 this
,所以这一问又变成了「this.getName()
输出什么?」。这里当然也就考察了 this 关键字 的知识点,这里在全局上下文执行,this
指代window
,也就是调用了 getName()
,执行结果是前面 Foo()
赋予的新函数,所以输出了 1 。
4. getName()
由于题目条件是顺序执行,所以这里经过了第三问之后全局 getName
已经被修改过了,在上一问已经解析完,这里毫无疑问执行输出是 1 。
5. new Foo.getName()
乍一看以为是要考察 new 关键字 了,其实并没有,它还是考察了上面提到的运算符优先级,根据优先级我们可以得出,Foo.getName()
是会先执行的,执行完只是输出了第一问的结果,再对其执行 new
没有意义,最后输出的还是 2 。
6. new Foo().getName()
这里开始考察 new 关键字 的概念,但我们还是要先说说这一问涉及的运算符优先级问题,可能你看过其它文章解析这一问的时候会说等价于 (new Foo()).getName()
,可你知道为什么会是这样吗?为什么第 5 问是先执行 Foo.getName()
而这一问却是先执行 new Foo()
呢?
这是因为 new
运算在优先级上有两种形式:
带参数列表:
new … ( … )
优先级 18无参数列表:
new …
优先级 17
如果优先级不同那么按优先级最高的运算符先执行,不用考虑结合性。
比如
1 + 1 * 2
执行起来就是1 + (1 * 2)
如果优先级相同则按结合性执行
比如赋值运算结合性是"从右到左",所以
a = b = 1
实际为a = (b = 1)
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一问会是 new Foo()
先执行,我们画个图看下:
在上一问里成员访问优先级是 18,new
(无参列表)优先级是 17,优先级不同,则高优先级先执行,所以上一问先执行 Foo.getName()
;
而这一问里 new
(带参列表)优先级与成员访问同属 18,优先级相同,并行下看结合性,new
带参时结合性不相关,所以直接执行,成员访问结合性从左到右,所以先拿出 Foo()
执行,于是得出了上面等价于 (new Foo()).getName()
的结论。
接下来就是考察 new 相关概念了,new Foo()
以 Foo
为原型创建了一个新对象,这个实例本身并没有 geiName
这个方法,但是题目 c 处在 Foo
函数的原型上挂载过一个 getName
方法,最终实例会通过原型链访问到 Foo.prototype.getName()
这个方法,结果输出 3 。
复习
new
关键字做了什么:
创建新对象并将
.__proto__
指向构造函数的.prototype
将
this
指向新创建的对象返回新对象
复习 原型链 知识点:
每个函数实例对象都有一个
__proto__
属性,__proto__
指向了prototype
,当访问实例对象的属性或方法,会先从自身构造函数中查找,如果找不到就通过__proto__
去原型中查找。
7. new new Foo().getName()
考察的上一问其实已经讲完了,还是一样画张图:
所以得出实际执行的是:new(new Foo().getName())
new Foo().getName()
在上一问可知实例最终访问 Foo
原型链上的方法,最终为创建 new(Foo.prototype.getName())
的实例返回,结果输出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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