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正式启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吸引优秀创业团队及企业到苏州创新发展,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暨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大赛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 2022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在江苏省内。
4.企业组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工商注册日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入围省行业赛的成长组企业,设区市推荐时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参赛项目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在江苏省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团队、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 3 人。
3.计划赛后 6 个月内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参赛团队,相关知识产权权属人为团队核心成员,或团队核心成员通过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上述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团队核心成员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参赛团队应承诺无虚报项目、虚构事实、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并签订
6.承诺书。
支持政策
对参加 省行业赛、总决赛的优秀团队和企业,提供以下支持:
(一)奖励支持。对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需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及企业给予奖励。
(二)省“双创计划”支持。总决赛一、二等奖获奖项目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下年度省“双创计划”,不受申报推荐名额限制(已成功申报省“双创计划”的不重复申报)。
(三)市“姑苏领军人才计划”支持。对于获得国家总决赛一等奖、获得市场化基金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国家总决赛二、三等奖项目,可直接立项姑苏领军人才;对于获得国家总决赛二、三等奖、省总决赛一、二等奖的项目,直接进入姑苏领军人才计划面试环节;对于获得省总决赛三等奖的项目,可适当突破学历、来苏时间等限制,申报姑苏领军人才。
(四)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科技部)、江苏科技创业大赛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入围项目,专家网评落选的,可直接进入专家面试。
(五)合作创投机构支持。参赛团队和企业,将优先推荐给大赛合作创投机构。
(六)合作银行支持。江苏银行对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分别给予 500 万元、300 万元、100 万元的贷款授信支持。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为大赛优秀企业提供“交银科创”融资组合方案,可享受绿色通道、优惠费率、高效提款等专属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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