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创舆情一线 -- 数据安全法草案提请初审
一、舆情回顾
6月28日,数据安全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确立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各项基本制度,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应对数据这一非传统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与挑战,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二、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规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提升数据安全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水平,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
三、立足数据安全工作实际,着力解决数据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落实数据活动主体的安全保护义务与责任,切实维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四、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建立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开放利用规则,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经济日报)
二、舆情传播分析
监测显示,6月28日0时至6月29日23时,全网关于“数据安全法”的舆情信息共1033条,其中52.8%集中在6月29日。从传播趋势看,相关舆情声量在6月28日11时至12时和6月29日8时至9时两个区间达到峰值,实时声量分别为91条和112条。
传播渠道方面,6月28日至29日,“数据安全法”相关舆情主要分布“两微”平台,共397条,累计占比达38.4%,其中微信平台298条,微博平台99条;搜狐、腾讯平台相关舆情占比均超过5%;百家号、一点资讯、今日头条、看点快报等平台排名相对靠后,相关资讯数量均在30条以内。
文章层面,微信公众号“网信易县”28日发布的文章《以大数据解决5G网络安全的新挑战》全网热度最高,累计在35个网站传播116次。文章指出,5G使得城市的生产方式与运转模式面临一次颠覆性的变革,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网络安全挑战。而当法律法规为大数据划定了安全边界,优秀的企业将从大数据的流通与应用中挖掘出更好服务用户的新机遇,这也是属于我们这一代互联网与安全从业者的时代红利。
央视新闻发布的《数据安全法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提请审议》排在热度榜第二位,全网累计传播102次。文章称,数据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制定一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十分必要。
文章《数据安全法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提请审议》排在热度榜第三名。文章强调了数据安全法草案的部分内容:确立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各项基本制度,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提升数据安全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水平;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
《最新版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网累计传播47次,排在热度榜第四名。文章罗列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的立法工作计划。
舆情情感方面,网络对于“数据安全立法”事件呈正面、积极态度,情感倾向以“好”为主。情感波动趋势与舆情声量传播趋势基本一致。
三、小信点评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持续扩张。数据资源的迅速积累,给整个产业链带来巨大的创新空间和发展机遇。然而,随之而来的数据风险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一方面,从用户角度看,个人隐私泄露严重伤害用户情感,更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从企业角度看,数据作为企业资产,具有重大商业价值,数据信息被窃取攻击,将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从政府层面看,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维护公共安全同样依赖数据,当上升到国家层面的竞争时,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还被认为是国家基础性资源和战略资源。
从此次数据安全法草案公布的内容看,重中之重是要“提升国家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目前,数据被定位为”新石油”,各国间围绕数据资源的争夺和博弈不断,也因此,数据安全立法的视野开始从专注国内个人、组织、政务转向国际间竞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浙江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郑杰在今年的两会议案中提到,国际数据资源竞争愈发激烈,数据主权成各方博弈焦点。在美国“云法案”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数据主权得到明确,“长臂管辖”效应则为其他各国数据主权带来了挑战。去年G20峰会发表的《大阪数字经济宣言》,印度以需要加强数据本地储存的理由拒绝签字。可以看到,维护数据主权各国都在发力。在中美科技竞争日趋严峻的背景下,数据安全法草案出炉正逢其时。
事实上,《数据安全法》在2018年9月就已被“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列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其和《网络安全法》都是国家安全法的配套法规,但二者侧重明显不同。《网络安全法》的关注点侧重于网络空间和网络数据的安全,而《数据安全法》则更多地关注数据的安全,其范围扩大到非网络空间。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发展和完善。数据安全法草案的出台对于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和规范十分有利,草案不仅规定了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基本措施,建立健全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还明确了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原则和主体责任,对企业内部各项合规工作的开展和完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数据安全法草案首次对数据的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作出明确要求,提出了数据安全的建设方向为系统化、全面化和体系化,具备较强的行业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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