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书:《一个人的朝圣》与重归信仰
当一切都被解构之后,你是否还会选择相信?如果相信,那是什么样的相信?
比如人本主义,一个常见的命题是,如果你随机地变成这个世界中的另外一个人,那么你希望这个世界长啥样,你可能在美国、也可能在中国、也有可能在非洲;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可能很富有,也可能很贫穷。如果是这样,你希望这个世界长啥样?对于我,我会希望每个个体都受到尊重,性别平等,国家之间有一个合理的秩序。
但如果再问一个问题,如果你随机地变成这个世界中的另外一个哺乳动物,那么你希望这个世界长啥样。你有可能是人类,也有可能是白羽鸡,还有可能是一头和牛,或者是一个在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我无法像前一个问题一样回答这个问题。在我无法回答第二个问题的情况下,我对第一个问题的答案的坚持会变得滑稽,变成一种固执,而不是一种逻辑。
但我仍然选择相信人本主义。只是再想去描述我为什么相信时,我找不出很坚实的理由,我从一个逻辑的选择,变成了一个感性的选择,变成了一种信仰,一种想象中的共同体。所以即使我愿意把想象的共同体解构,最后我还是回到了原点,选择认同一个想象的共同体。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怪怪的书,没有什么大喜大悲的故事,只是一个老头在一个契机,受到了感召,做出了一个不寻常的选择,走几十天的路,去看望一位即将去世的前女友。既不像是《月亮与六便士》那样,被一种良质所吸引,抛弃了自己的责任。也不是像康斯坦丁一样,接受了神的感召,建立了基督教近2000年的崇高地位。更像是一个人、在心中建立了圣殿,建立了自己的信仰、感召了自己。
题图:高更的 The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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