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MM SPED 输出报错 -No authorization for delivery from shipping point US##- 之对策
SAP MM SPED 输出报错-No authorization for delivery from shipping point US##-之对策
前日收到某客户业务人员上报的一个问题,说是发现某个公司间 STO 单据的外向交货单里 SPED 这个 output 不成功,不能成功触发 inbound delivery 单据。
相关报错信息如下:
错误信息: No authorization for delivery from shipping point US##.
公司间转储是很多项目都会有的流程。SAP 项目实践中,对于这个流程常规做法不外乎如下几点:
1,使用 NB 类型(或者复制 NB 类型而创建新的单据类型比如 ZNB,YNB 等)的采购订单。
2,为发货工厂创建供应商主数据,为收货工厂指定内部客户号(当然也要创建客户主数据)。
3,相关物料扩展销售视图。
4,需要为公司间 STO 单据创建外向交货单,方便发货工厂的拣配,包装以及运输,发货过账。该外向交货单发货过账后,通过 SPED(或者以此为基础复制创建出来的新的输出类型)输出类型来自动触发收货方的内向交货单。
5,发货方手工创建 BILLING 单据,通过 BILLING 的 Output 自动触发收货方的 Invoice 单据。
这个问题就出在上述第 4 步的 SPED 输出环节。从报错信息来看,是相关业务人员权限缺失导致的。
经查,业务人员有 VL02N 以及 VL31N 事务代码的权限。由于 SPED 输出的结果,类似手工执行 VL31N 事务代码去创建 Inbound Delivery 单据的效果。所以笔者认为,需要让用户为事务代码 VL31N 扩展权限到收货方对应的 Receiving Point。
业务人员根据笔者建议扩展好权限之后,重新为该交货单手工创建一个新的 SPED 输出记录,保存不再出现,问题解决。
-完-
2022-12-25 写于苏州市。
版权声明: 本文为 InfoQ 作者【SAP虾客】的原创文章。
原文链接:【http://xie.infoq.cn/article/770295abdc2bbb670bf62cd3a】。文章转载请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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