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及地方绿电相关政策解读:直连项目的政策红利与合规要求

随着双碳目标深入推进,我国新能源产业迎来跃升式发展,风电、光伏等绿电装机占比不断逼近 50%,发电量占比突破 20%,传统并网消纳瓶颈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绿电直连模式作为新能源生产与消费融合发展的创新路径,被纳入国家能源战略布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 2025 年 5 月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 号),明确了绿电直连的核心定义、建设原则与实施要求,各地随后纷纷跟进出台配套方案,形成“国家顶层设计+地方细化落地”的政策体系。本文将从全国政策框架、地方实践特色、政策红利亮点、合规核心要求四个维度,全面解读绿电直连项目的政策导向与实操要点。
一、全国层面政策框架:锚定核心目标,明确基本遵循
国家层面的绿电直连政策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拓展绿电应用场景”为核心目标,构建了涵盖适用范围、建设原则、运行管理、交易机制的全链条规范体系,为地方实践和项目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在核心定义与分类上
政策明确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电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电且电量可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其中,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与责任界面;离网型项目则作为独立系统运营,与公共电网无电气连接。这一分类清晰界定了项目的边界属性,为后续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了基础依据。
(二)在建设原则上
政策确立“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四大核心原则,强调项目建设需以保障大电网安全为前提,同时通过明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不低于 60%、占总用电量比例 2025 年不低于 30%且 2030 年提升至 35%等要求,坚守“绿电”本质底色。此外,政策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参与投资,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电源投资、合资共建等方式介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二、地方政策实践:差异化细化,适配本地需求
在国家政策框架指引下,各地结合自身能源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和电网承载能力,纷纷出台针对性实施方案,形成“共性遵循+个性创新”的发展格局。截至 2025 年 12 月,云南、青海、陕西、河北、山东、湖北 6 省已下发正式方案,宁夏、浙江、辽宁、内蒙古 4 省进入政策征求意见阶段,江苏则率先启动“电网企业统一规划建设绿电专线”的创新试点,形成了多元探索的生动实践。
地方政策的差异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一是项目申报与储备机制细化
如云南要求负荷企业牵头编制实施方案,各州(市)多部门联合初审并按季度报送项目;青海强调跨市(州)项目联合申报,建立储备项目库夯实发展基础;山东则采用“企业申报一个、市级初审一个、省级评审一个”的有序推进模式。
(2) 二是建设时序与退出机制明确
河北规定存量负荷项目需在批复后 1 年内开工、3 年内投运,负荷中断 2 年内无法匹配新负荷的可转为普通新能源项目;山东明确连续三年运行指标不达标或负荷企业丧失用电能力的,将终止直连资格并转为全量入市项目。
(3) 三是服务保障举措创新
河北、山东等多地鼓励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办理项目核准、规划许可、电网接入等手续,提升项目落地效率。
三、直连项目的政策红利:多维度赋能,降低转型成本
绿电直连政策通过投资激励、成本优化、市场赋能等多重举措,为项目参与方提供了显著的政策红利,有效降低了企业绿色转型成本,提升了绿电消费的经济性与可行性。
(一)其一,投资主体多元化红利
政策明确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绿电直连项目,电源可由用户、新能源企业单独投资或合资建设,直连专线原则上由用户与电源主体共同投资。同时,地方政府积极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为民间资本参与新能源消纳基础设施建设开辟了新路径,有助于激发市场投资活力。
(二)其二,用电成本优化红利
项目通过提升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可减少从公共电网获取电量的规模,从而节约电能量费用和系统调节费用;同时,政策推动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在满足上网电量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获取额外收益。对于高载能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而言,绿电直连不仅能降低用电成本,还能助力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其三,审批与接入服务红利
多地推行的“一站式”审批服务的“简化流程、压缩时限”,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电网企业被要求向满足条件的项目公平无歧视提供接入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并网运行。此外,项目配套新能源可按规定纳入当地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享受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项目投资回报预期。
四、直连项目的合规核心要求:全流程管控,坚守安全底线
政策在释放红利的同时,也通过严格的合规要求划定了项目运行的安全与责任底线,涵盖项目准入、安全管理、电网接入、计量结算等关键环节,确保绿电直连模式有序发展。
(一)在项目准入方面
需严格符合电源与负荷类型要求,现阶段电源仅限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负荷包括新增负荷及有自备电厂或出口外向型企业的存量负荷;单个新能源项目向多用户供电的暂不纳入申报范围,需等待国家进一步明确相关办法。同时,项目方案需纳入当地能源电力、国土空间等规划,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重点评估源荷匹配、系统风险等核心要素。
(二)在安全与电网接入方面
项目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按标准配置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等二次系统,涉网性能需满足相关技术标准,避免影响大电网安全。网络安全方面,需严格执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安装网络安全监测、隔离装置,按要求向调度机构备案并接受技术监督。此外,项目需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调度自动化系统,接受调度机构统一管理。
(三)在计量结算方面
并网型项目以接入点为计量结算参考点,需在内部发电、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符合标准的双向计量装置,禁止绕越计量装置用电。若电源与负荷分属不同投资主体,需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产权划分、运行维护、结算关系等权责,交易电量需按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项目需按国家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等费用,各地不得违规减免,确保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
把握政策机遇,筑牢合规基础
绿电直连政策的出台与落地,为新能源就近消纳和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重要支撑,形成了“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的良性发展格局。对于企业而言,应精准把握国家与地方政策的核心导向,充分挖掘政策红利,同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电网接入、计量结算等合规要求,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全流程风险管控。
未来,随着地方政策的持续细化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绿电直连模式将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注入更强动力。企业需加强政策跟踪与技术创新,在合规前提下最大化发挥绿电直连的经济与环境效益,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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