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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直连项目的审批流程与申报

作者:西格电力
  • 2025-12-24
    广东
  • 本文字数:3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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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直连项目的审批流程与申报

随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 号)的印发,绿电直连模式已成为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的重要路径。当前,绿电直连项目已形成“国家顶层设计+地方细化落地”的审批管理体系,明确了“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的核心原则。本文将系统拆解项目审批全流程,梳理政策申报核心要点,并结合地方实践差异提供适配建议,为项目申报主体提供全链条实操指引。

一、审批流程全解析:从前期准备到竣工并网的五阶段闭环

绿电直连项目审批遵循“规划统筹、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核心流程可分为前期准备、方案申报与初审、省级评审与备案、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与并网五个关键阶段,各阶段环环相扣、权责清晰。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明确项目边界与核心条件

前期准备是项目审批的基础,核心目标是确认项目是否符合政策适用范围与建设要求,避免后续流程返工。重点完成三项工作:

(一)一是界定项目类型与适用条件

首先明确项目属于并网型还是离网型,其中并网型项目需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物理与责任界面;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需同步遵循《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同时核实负荷属性:新增负荷可直接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存量负荷需在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前提下开展,出口外向型企业等有降碳刚性需求的主体可优先探索。

(二)二是落实源荷匹配核心要求

并网型项目需严格遵循“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电源类型与装机规模。核心量化指标需满足: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 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 30%(2030 年前需提升至 35%);上网电量占比一般不超过 20%(具体上限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确定)。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的项目,严禁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三)三是明确投资主体与权责划分

项目原则上以负荷企业为主责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投资。电源可由负荷企业单独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合资建设;直连专线原则上由负荷与电源主体共同投资。若电源与负荷分属不同主体,需提前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明确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结算、违约责任等核心事项。

(二)第二阶段:方案申报与初审——地方层面的合规性筛查

本阶段核心是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初审,为省级评审奠定基础,具体分为两步推进:

  • 第一步,编制完整实施方案。方案需涵盖电源、负荷、直连线路和接入系统四大核心模块,重点包含七方面内容:项目基本信息(投资主体、负荷类型、电源规模等)、源荷匹配论证、直连线路与接入系统设计(接入电压等级原则上不超过 220/330 千伏)、系统风险与用电安全评估、电能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投资与收益测算。其中,接入 220/330 千伏电压等级的项目,需额外准备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材料。

  • 第二步,地方初审与联合报送。由负荷企业牵头,将实施方案报送项目所在地州(市)发改、工信、能源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开展初审。初审重点核查项目是否符合地方能源电力规划、要素保障条件、消纳能力及接入电网可行性。通过初审后,由地方三部门联文(部分省份为两部门)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实施方案及初审意见,云南等省份明确要求按季度报送。

(三)第三阶段:省级评审与备案——核心审批环节的合规确认

省级评审是项目审批的核心环节,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最终确认项目是否纳入建设清单并完成备案:

(1) 一是第三方专业评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方案评审,同步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省级电网企业意见,重点评估方案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系统安全性及政策适配性。评审内容包括源荷匹配合理性、线路设计合规性、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性等。若实施方案有重大变化,需重新组织评审。

(2) 二是公示与清单确认

评审通过后,项目将纳入全省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在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低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部门联文印发清单,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规模自动纳入当年度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无需额外申报。

(3) 三是完成项目备案

项目单位依据确认的清单,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分类办理电源、直连线路等环节的备案手续。需注意,项目中新能源发电部分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

(四)第四阶段:建设实施——同步推进与过程管控

备案完成后进入建设阶段,核心要求是“统一建设、同步投产”,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

  • 一是细化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需按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明确电源、负荷、储能、直连线路及二次系统(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等)的建设时序,确保各设施涉网性能满足相关标准。并网型项目需同步落实储能配置或负荷灵活调节措施,提升系统友好性。

  • 二是协同推进建设

项目业主负责电源、直连线路等主体工程建设,电网企业同步开展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建设过程中需接受地方主管部门的跟踪指导,省级部门将建立中期评估机制,定期调度建设进度,协调解决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问题。

(五)第五阶段:竣工验收与并网——正式投运的最后闭环

项目建成后需完成竣工验收与并网手续,方可正式投运:

一是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单位组织开展竣工验收,重点核查工程质量、安全设施、环保措施、涉网设备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形成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二是办理并网手续

项目单位向电网企业报送并网申请,电网企业需公平无歧视提供接入服务。项目需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确保内部资源“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同时按要求安装网络安全监测、隔离装置,完成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备案,接受调度机构技术监督。

三是正式投运

并网手续完成后,调度机构按项目自主安排的发用电曲线下达调度计划,项目正式进入商业运行阶段。

二、政策申报核心指南:条件、材料与适配要点

申报主体需精准把握申报条件、备齐核心材料,并适配地方政策差异,才能提升申报效率。

(一)核心申报条件

除前文提及的源荷匹配、投资主体要求外,还需满足三项硬性条件:

1. 项目已纳入地方能源电力、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

2. 负荷规模有明确依据和支撑,不存在停建、停产风险;

3. 直连线路尽量减少交叉跨越,确需跨越的已落实安全措施。

(二)必备申报材料清单

结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申报需备齐四类核心材料,确保真实完整:

1. 基础资质文件:投资主体营业执照、负荷企业用电资质、项目备案相关前置文件;

2. 项目实施方案(含地方初审意见):需加盖申报单位及初审部门公章;

3. 协议类文件:电源与负荷分属不同主体的,需提供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4. 专项评估材料:接入 220/330 千伏电压等级的,需提供电力系统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报告;涉及用地、环保的,需提供相关审批文件。

(三)地方申报流程差异适配

当前湖北、云南、山东等省份已出台地方实施方案,申报流程存在细微差异,需重点关注:

1. 报送主体差异:湖北要求市(州)发改部门牵头报送初审意见,云南则需发改、工信、能源三部门联文报送;

2. 评审周期差异:山东采用“企业申报一个、市级初审一个、省级评审一个”的即报即审模式,云南按季度集中评审;

3. 退出机制差异:河北、山东等省份明确,连续三年运行指标不达标或负荷丧失用电能力的,将终止直连资格,需提前做好风险预判。

三、申报与审批关键注意事项

1. 政策适配精准性:严格区分并网型与离网型项目的审批要求,避免混淆申报标准;密切关注地方补充政策,确保申报材料符合区域特殊规定。

2. 材料规范性:实施方案需逻辑清晰、数据准确,专项评估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所有材料需按要求加盖公章,避免因形式瑕疵影响审批进度。

3. 协同沟通有效性:提前与电网企业对接接入可行性,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初审要点,与第三方评审机构衔接评审重点,提升审批效率。

4. 动态跟踪管理:项目纳入清单后,需按要求推进建设进度,及时报送进展情况;若负荷或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需第一时间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备,避免被调出项目清单。

绿电直连项目的审批与申报,核心是精准匹配国家“源荷匹配、安全优先”的政策导向,严格遵循“地方初审-省级评审-备案建设-竣工并网”的闭环流程。申报主体需提前做好前期筹备,备齐合规材料,适配地方政策差异,同时强化各环节协同沟通。

随着地方政策的持续细化,绿电直连项目的审批服务将不断优化。项目申报主体可依托地方“一站式”审批服务机制,高效推进项目落地。未来,随着绿电直连模式的规模化推广,审批流程将进一步简化,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为企业绿色转型与能源结构优化注入更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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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园区和企业提供绿色电力全链路解决方案! 2025-09-27 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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