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总结 - W2
OCP 编程3要素:
封装
继承
多态: 子类实现抽象类或者接口的抽象方法,程序在使用抽象父类或者接口编程,在运行期间注入不同的子类,程序就变现出不同的形态。
框架:
用来实现某一类的应用的结构性程序。是对某一类架构方案的可复用的设计和实现
框架调用应用程序代码,应用程序调用工具。
面向对象设计的目的: 强内聚、低耦合,从而使系统
易扩展 - 易于增加新功能
更强壮 - 不容易被破坏
可移植 - 能够在多样的环境下运行
更简单 - 容易理解,容易维护
常见的 OOP 原则:
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不需要修改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就应该能实现功能的扩展。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不应该依赖于低层,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模块之间的依赖是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产生的,实现类不应该产生直接依赖关系。
Liskov 替换原则(LSP)
OCP原则的关键在于抽象,而抽象的威力在于多态与继承。而继承要符合的规则就是 Liskov替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基类型。
单一职责原则(SRP)
SRP -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又被称为“内聚性原则”:
一个类只有一个能够引起他变化的原因。 一个职责就是一个变化的原因。
接口隔离原则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不应该强迫客户端依赖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ISP:针对如何设计接口
SRP:针对如何设计类
版权声明: 本文为 InfoQ 作者【Kun】的原创文章。
原文链接:【http://xie.infoq.cn/article/00069abc760ae17b4fe599221】。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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